這種事果然是一連串的,續集也肯定不只一集。



今天我看到對方的回應了!

我非常喜欢你的博文。。我在标题上已经注明了,是你写的。
和你一样非常喜欢文龙。


嗯,以下是我的回應。大家可以發現我的口吻已經不是那麼的和緩了!

我很感謝你喜歡我的文章,也知道你在標題上註明了是婕兮觀感,但這並不代表你可以在未經同意下將我的圖文放在你的博客中!

何況我會向你提出反應,也就是表示我並不同意你轉載我的文章。所以我希望你可儘速將文章撤走。若你真的喜愛,請改以『收藏』的方法,我會十分歡迎。

請你尊重我有我自己的原則。
謝謝你的合作。

謝謝!



(點小圖,看大圖)




在標題上註明是我寫的,充其量只能證明他並沒有指鹿為馬,將文章當成是他的作品的意圖。但,並不能將他未經我的同意,將文章轉錄在他自己的Blog的事情合理化。在他的回應中,我看到了他的辯解-

他有註明作者。很不明顯的註明,婕兮觀感,婕兮是誰?連個連結都沒有?
  更別提我已經表明了文章不願被轉載的意願。

他也喜歡文龍。
 喜歡文龍就可以合理化他的行為嗎?喜歡文龍就可以忽略我的權益嗎?


可是,我看不到他的歉意。這點令我很心寒。更心寒的是我的一字一句還躺在他的Blog中。

這樣一來,我為寫文章所作的努力及犧牲,是不是值得呢?日後,當我再想寫些什麼東西時,會不會想到它又會成為別人Blog的一份子呢?

我小氣嗎?是的!我真的很小氣。我承認我很虛榮,訪客人數的增加令我很開心,網友們的留言和討論更加深了我寫下去的毅力。是到我Blog瀏覽的人潮驅散了我的懶散。要轉貼,我不會自己動手嗎?文龍貼吧、法證貼吧、TVB聯盟…我大可以自己就到處貼。我沒有就因為我只想將我的想法只留在我的Blog。

其實我也不是第一次碰上這種事。

-曾經有人將我相本裡的秦漢新聞掃圖大刺刺地printscrenn後,放在秦漢貼吧。
 本來我在貼吧裡放連結也是本著分享的心情,
 只是萬萬想不到會被人直接截圖至吧內。

-劉愷威吧內也曾有人未經我同意,將Blog中關於愷威的文章轉貼至吧內。
 最後還是我自己去註明我是作者以及放上連結。


以上這兩件事沒令我惱火嗎?

有的。雖然我沒出聲,並不代表我沒有不被尊重的感覺。我沒出聲是因為秦漢貼吧和劉愷威吧都是公開的明星論壇,而我寫文章、掃舊聞的圖都是想和喜愛他們的人分享,於是也就不計較了!只是告知對方記得要註明作者和出處。

那為何此次事件卻令我如此生氣?

我最介懷的一個原因之一是這次對方轉文是在自己的Blog。他只是想留在自己的Blog隨時觀看,而不是轉在文龍的論壇與大家分享,心態上就不一樣。何況-新浪明明就有個很好的功能『收藏』,他老兄卻不用,硬要將別人的文放在自己的家,這就已經是居心不良了!



我不是聖人,我也做錯過事!但我小心翼翼。
倘若因為我的行為失當而造成別人的不愉快,我會立刻道歉並改進。

因此,當我看到許多關於《法證先鋒II》的好文及好圖時,我承認我存了下來私藏,但是絕對沒有放在BLOG中展示;當我逛到一個工作人員對文龍讚譽有加時,我貼了對方Blog的連結,而不是全文複製至自己的Blog。因為我尊重作者,尊重他們的心血。我欣賞他們的作品,而不是利用這些作品來增加自己的點擊率。

我只是想表達自己的心情及立場,或許有人認為小題大作,但我有我的堅持及立場!以前忍了不代表我得一直悶不吭聲,事情的輕重在我心中自有天平來衡量。

延伸閱讀-
無言 - 2008.07.0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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